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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商品名”逐步退出药品处方
  
《处方管理办法》实施以来,医疗机构的处方现状如何?被明令要求改变的药品“商品名”还能占领处方阵地吗?近来,省卫生厅连续两次对全省21家综合性三级医院进行了处方抽检。抽检中发现,全省三级医院平均处方金额为88元,药品“商品名”已经逐步退出处方。

  《处方管理办法》实施前,医院处方基本上是“商品名”的天下。新办法把药品“通用名取代商品名”作为明确的要求后,各医疗机构都强化了对处方的管理。安徽省在今年7月31日对全省21家医院的1050张处方进行统计,通用名已经占领了处方的72.6%的阵地;到10月22日再次统计时,1050张处方中只有134张仍在使用商品名,通用名使用率已经上升到87.2%。如安徽省立医院通用名使用率已经达到97.6%,但有一家医院的通用名使用率仍然只有32.4%。

  安徽省的统计结果还表明,全省三级综合性医院平均每张处方用药2.18种;抗菌药使用率为38.8%;注射剂使用率为25.4%;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70.5%。

  在检查中也发现,部分医院的处方管理仍有待改善,处方质量有待提高。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:处方格式不规范;未使用专用处方;处方书写字迹潦草;处方书写有缺项;药品剂型不清;计量单位不符合规定;用量不符合要求;超剂量或涂改处无医师签章;皮试药物未注明皮试结果等。

  省卫生厅要求各医院要进一步健全处方点评制度,通报不合理处方,按规定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给予警告、限制处方权直至取消处方权的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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